防范校园贷重庆新规:全面暂停大学生网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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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登录网站并注册,填写身份证号码,即可轻松借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现金……近年来,校园贷乱象不断,一环扣一环的校园贷套路,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应接不暇,甚至深陷其中。18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中介开展高校在校学生网贷业务,同时禁止小贷公司发放校园贷。

10月10日,《重庆商报》报道了“重庆一大学生贷款3万到手只有997元”的“校园贷”案件,事实上这并非个案。近年来,重庆部分不良金融机构和平台针对高校在校学生违规开展“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回租贷”等业务,给高校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切实保护高校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高校在校学生网贷业务,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校园贷。同时,未经批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入高校宣传推广信贷业务和为高校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为了将“校园贷”遏制在摇篮中,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还将督促有关机构严格遵守规定,建立起识别高校在校学生身份的工作机制,清理规范业务行为。

如今,不少“校园贷”的广告充斥着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渠道,《通知》要求市工商局要加强广告日常监管,严禁发布针对高校在校学生网贷的广告,对举报查实的校园网贷广告及时予以取缔。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和向高校在校学生通过虚增债务、故意违约、强立债权、暴力讨债等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予以严厉打击。

在教育引导和帮扶救助方面,《通知》也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要求要加强学生消费观教育,引导学生理性、科学、适度消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错误观念;另一方面,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进一步健全能兼顾共性需求和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和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

标签: 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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